«——【·案例摘要·】——»
“这块地三百年前就是陈家的!现在要挖人祖坟,你们也不怕遭天谴!”陈先生到底因为何事如此气愤?
(资料图片)
故事发生在广东省,广东地区对祖先文化十分崇拜,祭祖是广东人每个节日都要进行的仪式,要是哪个家族听到自己祖坟被拆,怕是要跳起来打人!
而谁又缺德的要去铲平别人祖坟?
广东某地的陈氏家族在当地已经生活了三百余年,三百年来繁衍生息,如今也是一个比较大的家族,但他们最近遇到了一个大难题。
这个难题关乎陈氏家族的祖坟,原来陈家村附近的土地近些年来被房地产开发商承包了,房地产开发商将在这里开展一系列房屋建设活动。
按理说,发展是件好事,但问题是房地产开发商买下的这片土地,是陈氏家族的祖坟!往迷信了说,在人家祖坟上动土,岂不是打扰祖先不得安宁吗?
这可不能同意!更何况陈家的祖坟大有来历!
原来自乾隆年间,陈氏家族来到此地,已经三百余年,导致这个祖坟的规模很大,大大小小有几十个坟头。
陈家人听说房地产开发商要挖自己家祖坟,气的直跺脚,在陈氏后人看来,这简直是一种对家族的侮辱!于是拒绝开发商动工。
而房地产开发商也不示弱,这块土地的使用权是合法合规买来的,原本这块土地也并不属于陈氏家族。严格来讲,这个祖坟可是违建呢,自己拆了那当然也没什么错误!
陈家人得到这个回答自然不满意,然而问过村委会后,得知农村土地属于集体,不属于陈家私有。况且那块土地曾是林业局的土地,如今是国有建设用地。
«——【·以案释法·】——»
用了几百年的土地说不是自己的就不是自己的,陈氏觉得很委屈。祖坟是万万挖不得,这是尊严问题。
倔强的陈氏家族宁愿跟开发商对簿公堂也不愿意迁坟,如今的办法也就只能和房地产开发商继续商谈下去,讨论解决办法。
安安稳稳的祖坟突然被通知要拆除,确实是让人难以接受,不少网友觉得陈氏家族确实委屈。然而开发商信誓旦旦地说陈家祖坟是违章建筑,早该拆了。事实果真如此吗?
1、那么陈家已经延续几百年的祖坟到底算不算违章建筑?
本案中,开发商获得土地之后,认为陈家人的祖坟属于是违建,可以拆除,要分析开发商在不在理,我们首先要了解一下什么是违建。
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属于违建,改变原有规划,或者擅自改变建筑物性质的建筑,也属于违建。
祖坟是这一建筑,从法律角度来说,是不属于违建的,因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
毕竟陈家人建立祖坟的时间比制度产生还要早,规划制度只在原有的基础上实施的,不应该对原有的规划用地进行定性。因此陈家的祖坟不是违建。
2、但是房地产开发商确实可以“拆除”坟墓,更确切的是让陈家人迁坟,这是为什么?
在我国,政府在出让土地前会对土地进行收购,收回或者征收,使土地达到出让标准。而房地产开发商可以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等合法方式从政府手中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向政府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成功拿到土地后可以直接施工建设。
本案中,这块土地本来是属于林业局的,政府通过收回方式将土地纳入国有建设用地范畴,并且将使用权出让给房地产开发企业,这一切都合法合规。
本案中,陈家人的祖坟所在地确实被陈家人用了几百年,但是在土地所有权划定时划到国有土地上,后来归林业局所有。
且就算不是划到国有土地,是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该片土地也不属于陈家人,而是农村集体共同所有。
可能有人要问了,陈家人不愿意迁坟,也不想自己的坟被拆,可以把这片土地买下来吗?
我国法律中规定,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这属于是土地的二级市场,但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和土地使用权所有者进行协商洽谈。
且我国的土地制度中,只有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向国有建设用地的流转,并没有国有建设用地向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流转,除非是非法占用农田复垦的情况。
所以综上所述,陈家人想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太可能的。其实迁坟才是解决这件事的最好办法。陈家人最终会同意吗?
大家认为这块地应该怎么处置最合适?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利对该块土地进行规划,拆除以及重新建设,所以房地产开发商有正当理由要求陈氏家族迁坟。
然而拆归拆,放话“强拆”是不可取的。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故意破坏、无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正确的方式是通过双方的协商,确定迁坟方案,将陈氏祖坟迁往别处,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走法律程序。
3、陈家人最不理解的是,用了几百年的地为何变为了国有建设用地?陈家人能把地买回来吗?
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就确定了我国的土地制度,土地分为国有土地以及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二者都属于公有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