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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吴杨泽 王鹏翔)醒目的无障碍标志、亮眼的黄色安全抓杆、宽敞的轮椅回转空间……这是山西省晋城市检察院检察官对市区公共厕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时,现场看到的暖心设施。
2021年10月,晋城市城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6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乡镇的11处公共厕所没有无障碍设施或者无障碍设施设置不规范,无法满足特定群体需求。该线索涉及公益诉讼新领域,城区检察院专门请示上级检察机关可否立案。晋城市检察院经过充分研判,并向山西省检察院请示汇报后,决定提级办理此案。
晋城市检察院调取了全市172处公共厕所的基本情况明细表,从中随机抽取17处进行实地走访,并邀请残疾人代表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体验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检察官发现,这17处公共厕所中,仅有6处的无障碍设施设置规范,其余11处普遍存在无障碍设施缺失或者设置不规范的问题。据了解,晋城市肢体残疾人数占到持证残疾人数的50%。
2022年6月28日,晋城市检察院会同负有监管职责的属地政府召开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检察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邀请5名社会人士担任听证员,市县两级残联代表和残疾人代表参会。听证员重点围绕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设置的必要性、实用性、规范性,以及设施运维的常态化管理、定期化升级、持续性改进等方面开展评议。残疾人代表和残联工作人员分别发表了意见。
2022年7月12日,晋城市检察院向属地政府发出磋商函,建议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或增加11处公共厕所的无障碍设施,对辖区其他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无障碍设施设置达标、实用和便利。
属地政府非常重视,全面摸排后迅速进行整改,投入资金68万余元完成了3个批次37处公共厕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目前已全部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